为确保学校的安全,特制订如下日常及节假日巡查制度:
一、值日教师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到校值班。
二、值班时间必须经常巡视学校各处,发现问题自己能解决的设法解决,无法解决的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或公安部门。
三、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四、值班时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师生来校娱乐。
五、值班人员必须妥然处理好报刊杂志及电话、电报、特殊事宜的电话、电报,必须设法通知到收话、收报人。
六、值班期间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按学校奖惩制度有关条文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