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学校外来人员应规范用语,主动招呼,问明来访原因,正确履行门岗执勤规范。
2、与被访老师联系确认后,填写《访客登记单》,并要求外来访客提供有效证件后,将《访客登记单》、《访客证》交由访客,并提醒访客正确佩带《访客证》,并在出校时交还《访客证》及被访老师签字后《访客登记单》,归还有效证件后,提醒访客确认证件是否相符。
3、经联系后确认被访老师不在的,应与访客说明情况,可要求访客自行与被访人联系,或等待后另行联系,未经被访老师确认的,访客不得进校。
4、学校家长来访或送物品的,应与被访老师进行联系,被访老师上课期间,不接受家长来访,保安应与家长说明情况,严禁家长私自进入学校。
5、外来检查人员进校的,应要求检查人员出示有效证件,验证后与校方对口负责部门联系确认后,按条款2执行。
6、来访校方领导的,应仔细询问,与校方对口负责部门联系确认后,按制度条款2执行,严禁外来推销等非正常访问情况的发生。
7、外来施工人员进校的,应检查《外来人员施工证》,第一次来校的,应由施工负责人领入学校办理《外来人员施工证》,严禁外来人员冒用施工证或无证进入校区的情况。
8、每天对外来人员来访情况进行登记,每周对外来人员来访情况进行统计,每月对《访客登记单》进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