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应与直饮水设备制造商(以下简称“制造商”)签订售后服务协议,按照规定分工负责,确保直饮水设备安全运行和及时维护。
2.学校在直饮水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中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立健全学校直饮水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2)制订直饮水水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卫生管理员。
(4)每日使用前打开每个水嘴,放尽管道内的积水。
(5)每日由卫生管理员对直饮水设备进行清洁,并对每个水嘴进行消毒,具体消毒方法如下:用棉签蘸取75%酒精伸进水嘴中进行消毒,或用棉签蘸取酒精点燃,用火焰在水嘴处灼烧10秒,消毒完成之后打开水嘴10秒。
(6)定期公示直饮水水质检验结果,配合制造商开展直饮水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和及时处置直饮水水质事件。
(7)每日对直饮水设备进行安全卫生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8)加强对师生正确饮用直饮水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