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 号)、《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29 号)等文件精神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相关配套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发挥教师队伍基础作用,提高全体教师的育德能力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推动教师人人成为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守护网和现代学校治理体系,经市教委研究,决定开展本市中小学全员导师制试点工作。
中小学全员导师制是中小学校全体教师按照一定机制与每一个学生匹配,通过与学生建立良师益友的师生关系、与家长建立协同合作的家校关系,对学生进行全面发展指导和开展有效家校沟通,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基础教育现代学校治理制度。
现就推行全员导师制的十个基本问题及对策说明如下:
问题一:谁做导师?
基本观点:教师人人是导师,学生人人有导师。
“教书育人”是每一位教师的本职工作。实行中小学全员导师制,是在新时代中小学生成长问题和心理危机多发的背景下,确保每一位教师践行育人责任的教育组织形式创新。
学校全体教师原则上都担任学生导师,为每一个学生配备导师,倡导“教师人人是导师”“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人人都是家校沟通协调者和家庭教育指导者”的育人理念。暂时不适合做导师的教师,由学校加强培养培训,在达到条件后承担导师职责。
问题二:导师的基本职责是什么?
基本观点:成为 “良师益友”,做好 “家校沟通”。
导师有两项基本职责:一是要成为所指导学生的“良师益友”,建立尊重平等、相互了解、亦师亦友的师生关系,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陪伴式关怀与指导;二是要做好与所指导学生家长的“家校沟通”,建立陪伴支持、真诚互动、协同合作的家校关系,开展科学、有效的家校沟通和家庭教育指导。
在两项基本职责基础上,导师可根据学生发展的实际需求,找到适合的教育契机,适时开展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生涯指导等全面发展指导。
问题三:实施“全员导师制”的目标是什么?
基本观点:明确职责、缓解焦虑、促进和谐、增强信⼼。
实施“全员导师制”的主要目标:一是让每一位教师明确“教书育人”职责,充分发挥学科教师育人功能,提升全体教师的育人意识和育人能力;二是要缓解学生过度的学业压力、情感压力和家长教育焦虑;三是要促进建立更加和谐的师生关系、师师关系、家校关系和亲子关系;四是要增强学生学习、成长、抵抗挫折的能力和自信心,增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的效能感和胜任力,增强教师育人工作的认同感、成就感和幸福感。
问题四:学校如何配备导师?
基本观点:因校制宜、⼀校⼀策,用好 “班主任” 和 “导师团”。
学校落实“全员导师制”的导师匹配方式及配置比例,按照因校制宜、一校一策的原则,由学校建立相关工作的领导小组和组织架构,在确保“学生人人有导师”的前提下,根据学校规模、师生比、师资结构等办学实际自主确定师生匹配方式。
在为学生配备导师时,学校应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权和选择权,每位导师与学生之间的配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1:15。针对个别具有特殊指导需要的学生,可采用“多对一”方式进行多名导师的匹配。班主任、德育骨干教师应优先承担具有特殊需求学生的指导工作。
班主任教师在实施“全员导师制”后,同时担任学生导师,与学生进行匹配。学校要建立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教师与导师协同合作的“导师团”,充分发挥班主任队伍、德育专任教师队伍和“导师团”的积极作用,建立配套机制,加强导师工作的集体研究研讨和对处境困难学生的针对性联合指导。
问题五:班主任、导师、学科教师各有怎样的角色定位?
基本观点: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导师开展精准指导和家校沟通、学科教师指导学科学习。
实施“全员导师制”后,班主任仍主要承担班级管理和班集体的文化建设职责,指导或联合导师开展家访和家校沟通;教师担任导师角色时,重点基于良好的师生关系建立和对学生的了解,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精准指导和开展家校沟通;教师担任学科教师角色时,主要承担学生本学科的学业指导、学习方法指导和学科育人工作。同时,班主任、导师和学科教师要加强合作、相互支持、共同育人。
问题六:导师工作是否有“规定动作”?
基本观点:设置底线和三项基本⼯作,充分发挥导师主动性。
导师在开展学生指导和家校沟通工作时,必须坚守良好师德师风,保护学生和家庭的隐私,严格遵守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底线规定。导师在工作中发现学生存在严重心理障碍或潜在心理危机时,须及时上报并启动学校应急预案,会同相关专业教师开展评估和转介,恪守相应的职业伦理规范。
导师工作设置三项“规定动作”,即:一次学生家访、一次谈心谈话和一次书面反馈(“三个一”)。具体而言:一是每学期开学前,由班主任指导或联合导师开展一次学生家访;二是导师要在每学期的重要考试前后、学生生活发生重大变故等关键时间节点,与学生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和开展家校沟通;三是导师在每学期末,要围绕学生本学期的成长发展情况,以积极肯定、正面鼓励和挖掘学生的“闪光点”为导向,撰写个性化《成长寄语》向学生及家长进行书面反馈。
在三项“规定动作”之外,不对导师的工作量做其他硬性要求,充分发挥每一位导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展丰富多样、因人而异的沟通指导,注重提高学生、家长的满意度。
问题七:学校的家校沟通管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基本观点:实⾏班主任和导师的家校沟通 “归⼝管理”。
实施“全员导师制”后,学校家校沟通实行班主任和导师“归口管理”,原则上限定由班主任和导师开展学生家访和家校沟通工作,并主要由导师开展家校沟通。
导师在确有学科教师介入必要时,要做好“协调者”,统筹安排家校沟通内容、方式和频次,不加剧家长的焦虑,规范家长微信群、家校沟通软件的使用,减少“键对键”、增加“面对面”,通过提供更适时、更正向、更具有针对性科学引导、反馈和建议,引导家长建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看到孩子的个性潜能和优势特长,建立孩子未来成长发展的合理目标和预期,成为家校沟通的信息“过滤器”和家长及其家庭亲子关系的“减压器”。
问题八:导师能获得怎样的专业支持?
基本观点:建立研训制度、配套专业资源,为导师赋能。
建立市、区、校三级导师专业培训分层分类体系,为不同学段的导师,设置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家校沟通与家庭教育指导等培训课程,强化经验分享和案例教学,以校本培训与研修为主,建立以班级为单位,定期针对具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和家长的沟通指导开展研究的“导师团”集体教研制度。配套开发《导师在线系列视频课》《导师工作指导手册》《导师家访手册》《导师家校沟通内容清单》及工具包等专业资源。组建市、区专家指导团,创建试点区和试点校,开展区域、学校全员导师制的工作试点,深化研究实践指导、推动经验生成和推广,为区域、学校实行全员导师制及导师开展学生指导和家校沟通赋能。
问题九:如何为“全员导师制”实施匹配良好的教学环境?
基本观点:优化作业管理,严格 “教考⼀致”。
各区、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市教委关于减负增效和作业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区域、学校作业管理监测督导,完善作业管理制度、规范作业来源、科学设计作业、合理布置作业、统筹作业总量、有效评改反馈,不得将作业任务、作业监督和批改等工作布置给家长。
学校教学和考试命题要坚持“教考一致”原则,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进行,严禁随意加快教学进度、拔高教学难度。考试、测验内容不得超出课堂教学内容和作业练习范围,严格控制考试、测验次数及科目,严禁随意增加考试难度和组织任何形式的联考或月考。小学阶段严格落实等第制评价,初、高中学校不得对考试、测验成绩进行排名,可采用百分比区间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反馈学业情况,为“全员导师制”实施匹配支持性教学环境。
问题十:“全员导师制”还有哪些教师的激励和支持措施?
基本观点:强化教师激励保障,营造良好⼯作氛围。
区域、学校要为导师日常工作开展配备交通、通讯等必要保障。市、区教师专业发展和职称评定部门要将导师的工作经历及成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创先评优等的重要参考,进一步完善优秀导师的绩效分配制度,加大对优秀导师的展示与表彰,强化教师激励保障。
全体中小学校校长、书记要落实本校全员导师制实施的领导责任,定期组织研究学情、排摸重点对象、及时调配力量、开展分类指导,区域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将学校全员导师制实施情况纳入校长、书记的年度考核、纳入学校的督导评价体系。
市、区、校要有效利用好社会各方面资源,支持全体导师的工作开展,同步加大对导师的人文关怀,加强学校的公共空间建设和环境美化,探索导师工作“尽职免责”的保护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类宣传部门要多渠道开展面向学校、社会、家长的中小学“全员导师制”配套宣传,创新宣传普及形式、传播正确育人观念,为全体导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