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 号)、《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29 号)、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基〔2022〕7号)、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21〕18号)等要求,有效发挥全体教师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育人功能,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守护网和现代学校治理体系,现结合本区全员导师制试点经验和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根本目标,构建“三全育人”体系,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深化基础教育育人方式改革,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与健康的教育环境和生态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中小学全员导师制是中小学校全体教师按照一定机制与每一个学生匹配,为学生提供全面发展指导、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的制度和育人方式。通过建立中小学生全员导师制,全面提高全体教师的育人意识和能力,持续优化师生关系、亲子关系和同伴关系,加强教师对每一个学生的关心关怀和陪伴指导,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全体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育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面向人人
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推动教育回归育人本原,强调教师教书育人职责。面向全体学生匹配适合的导师,切实将“学生人人有导师、教师人人是导师”落到实处。
(二)因材施教,全面发展
坚持尊重每一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个性差异,依托导师对学生的了解和良好师生关系,适时开展全方位、个性化的学生发展指导,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落实职责,协同育人
坚持将成为良师益友和做好家校沟通作为导师育人的关键职责,推动导师与其他教师相配合,学校与家庭、社会相协同,努力为学生构建健康的教育环境和生态。
四、实施范围
中小学生全员导师制的实施范围为本区所有中小学校,覆盖全体中小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可参照执行。
五、主要任务
(一)建立组织架构
1.区域层面。区教育工作党委、教育局成立由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全员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制定《青浦区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工作方案》。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教育局德育科,负责统筹协调与业务部门的各项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区教育局法制科为全员导师制的实施提供安全应急保障和法律方面的咨询和支持。区教育局人事科为区域推进全员导师制工作提供职务职称晋升、评优选先等政策保障。区教育局基教科为全员导师制工作全面推进提供支持性环境,加强“五项管理”,落实“教考一致”。区教师进修学院承担“教考一致”、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提升全员导师专业素养的相关培训与指导工作。
2.学校层面。各学校成立全员导师制工作的学校领导小组和工作团队。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担任学校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牵头此项工作,制定学校工作方案;分管教学和分管德育工作的校级领导负责组建学校工作团队,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现状、研究对策、梯度实施,定期开展导师制工作校本培训,切实做到“学生人人有导师”“教师人人是导师”,为学生全面健康可持续成长奠定坚实基础。学校教导主任、德育主任等中层干部负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与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共同负责本校全员导师制工作的具体落实,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状态和情绪变化,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上报,及时形成破解问题的对策,形成闭环管理,坚决杜绝“危机”事件发生。
(二)有序推进
1.明确要求。按照市教委《上海市中小学生全员导师制工作方案》要求和本区工作实际需要,各学段学校要全面推进本校全员导师制工作,建立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双向匹配关系,落实导师的两项基本职责和三项基本任务,加强班主任和导师家校沟通的“归口管理”和家长微信群、家校沟通软件的规范化使用。高中阶段学校在实施好走班制背景下“全员导师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双向匹配关系。
2.建立导师匹配机制。中小学校要为每一个学生配备导师,教师原则上都要担任学生导师,每位导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5名。学校应在尊重学生自主权和选择权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导师与学生的匹配。对具有特定发展需求的学生,可以由其导师联动其他教师共同提供指导。
3.形成一校一策。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和已有工作基础,对本校全员导师制的工作目标、组织架构、匹配机制、职责任务、工作要求、研训制度、激励保障等进行全面研究,制定学校“全员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全员导师制工作的校本培训与研修制度,定期组织各类校本培训和集体教研,及时进行案例分享和经验总结,提高导师开展学生指导和家校沟通的专业处置能力。学校要定期组织分析工作推进情况、研究学生情况、排摸重点对象,各部门要全面参与,共同支持全体导师的工作开展。
(三)落实导师职责任务
1.导师关键职责。一是要成为良师益友。导师要与学生建立尊重平等、相互了解、亦师亦友的师生关系,面向学生提供陪伴式的关心关怀和成长支持,适时适当地开展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同时促进学生间的同伴互助。二是要做好家校沟通。导师要与学生家长建立真诚互动、相互支持、紧密合作的协同关系,通过家校沟通和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构建和谐的亲子关系,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设温馨的家庭环境。
2.导师重点工作。一是做好学生家访。导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每学年至少进行1次家访,全面了解学生成长的家庭环境,开展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二是做好谈心谈话。导师应了解学生实际需求,经常与学生谈心谈话,尤其在开学、毕业、考试前后和学生生活发生重大变故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针对性指导,对需要进一步专业支持的学生,应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沟通。三是做好书面反馈。导师应挖掘学生“闪光点”,提供成长建议,每学年结束时向学生及家长进行书面反馈,增强成长动力。
在上述“规定动作”之外可以设置个性化的“自选动作”(如:与学生共进一次午餐,与学生参加一次小队活动等)。“自选动作”旨在充分发挥每一位导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展丰富多样、因人而异的沟通指导,注重提高学生、家长的满意度。
3.恪守职业伦理规范。全体导师在开展学生指导和家校沟通工作时,必须坚守良好师德师风,恪守相应的职业伦理规范,保护学生和家庭隐私,严格遵守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底线规定。导师在工作中发现学生存在严重心理障碍或潜在心理危机时,须及时上报并启动学校应急预案,会同相关专业教师开展评估和转介,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危机干预。
4.加强团队协作。导师团队要互相支持,共同育人。导师团队由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共同构成,其中,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和班集体文化建设,是所任班级学生导师团的“团长”;指导或联合导师开展家访和家校沟通。学科教师担任导师时,负责为学生提供学业以外的个性化精准陪伴指导;协助班主任开展家校沟通。导师要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找到合适的教育契机和教育方式,适时开展学生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和生涯指导等。学科教师承担学生本学科的学业指导、学习方法指导和学科育人工作。
5.落实家校沟通归口管理。学校在实施全员导师制后,学校家校沟通实行班主任和导师“归口管理”,原则上限定由班主任和导师开展学生家访和家校沟通工作,导师要定期开展家校沟通,在确有学科教师介入必要时,导师要做好“协调者”,统筹安排家校沟通内容、方式和频次,不加剧家长焦虑,通过提供更适时、更正向、更有针对性的科学引导、反馈和建议,引导家长建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看到孩子的个性潜能和优势特长,建立孩子未来成长发展的合理目标和预期,成为家校沟通的信息“过滤器”和家长及其家庭亲子关系的“减压器”。
(四)强化教师研训
要高度重视教师育人意识和育人能力的培养。依托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建立健全市区校三级联动的常态研修机制和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并纳入学分管理。建设丰富多元的教师研训课程资源,区校开展专题培训、案例教学。积极协同各方优质资源,创新研修策略,探索建立协同合作的“导师团”等研修方式,赋能导师成长。
(五)落实“教考一致”工作
1.加强作业管理。依据《青浦区落实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方案》《青浦区中小学校“五项管理”督导方案》,进一步完善“作业管理细则”,加强对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辅导等全过程管理,加强作业与备课、上课、辅导、评价等教学环节的系统设计。统筹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五年级每天书面作业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时间不超过90分钟,高中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不得将作业任务、作业监督和批改等工作布置给家长。
2.加强教考管理。严禁随意加快教学进度、拔高教学难度;学校的考试、测验内容不得超出课堂教学内容和作业练习范围,严格控制考试、测验次数及科目,严禁随意增加考试难度和组织任何形式的联考或月考。小学阶段严格落实等第制评价,初、高中学校不得对考试、测验成绩进行排名,可采用百分比区间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反馈学业情况,为全员导师制工作推进,建立匹配的支持性教学环境。
3.加强质量管理。严格参照国家教育部质量监测中心和上海市教委绿色指标评价要求,开展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将课堂教学、作业设计与阶段性测试的一致性评价,纳入对区内中小学的教学视导范围,以考试测验的内容不得超出课堂教学目标水平、教学内容和作业练习范围为原则,引导学校强化阶段性测试对于学生学习的激励性功能,以及诊断学生学业水平形成状况的积极性作用。
六、组织保障
1.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作用,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全体教师践行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教育局将全员导师制的情况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中小学校书记、校长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将全员导师制的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2.完善工作机制。把全员导师制纳入教育综合改革和育人方式改革全局,进一步完善区校两级联动的全员导师制组织框架。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要定期对全员导师制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指导,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辐射。教育局、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优化工作机制。
3.加强督导评价。区教育局将学校全员导师制实施情况纳入书记、校长的年度考核,纳入学校的督导评价体系。结合开学工作检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等工作,不定期开展融合督导、专项督查、飞行检查、电话访谈等多种方式综合调研。区教育局将导师的工作经历及成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创先评优等的重要参考。各学校加强导师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进一步完善导师制工作的绩效分配制度,对在全员导师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和优秀教师进行展示与表彰,不断激励承担导师制工作的教师积累经验,形成行之有效的途径和办法。
4.优化工作氛围。要有效利用好社会各方面资源,支持全体导师开展工作,做好导师的培养与培训,做好经验积累;加大对导师的人文关怀,加强学校公共空间建设和环境美化,探索导师“尽职免责”的保护机制。利用公众号、校园网等新媒体开展面向学校、社会、家长的中小学“全员导师制”配套宣传,传播正确育人观念,为全体导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5.落实评价激励。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全员导师制实施情况纳入学校教育督导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导师的绩效分配和激励制度,将教师担任导师的经历和成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重要参考,组织开展优秀导师宣传交流活动。引导导师恪守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要求,建立保护机制,加大人文关怀,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