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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突发事件、事故报告制度
发布日期:2024-09-02 14:38:20   发布人:沈巷小学   

一、学校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必须在事发后两小时内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法制科。各班级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必须马上上报校长室。

二、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包括:师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在校内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生走失事件,校舍及设施危及师生安全的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学校停课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火灾事故,传染病疫情,重大盗窃案件,师生违法犯罪情况,政治事件以及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的其他事件。  

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重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紧急伤病处理流程

 

1、意外伤害事件发生时,应立即报备,通知程序为:


2、在上课时间:

    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由任课教师或指派较为负责的同学陪同,立即将伤患学生送至卫生室、班主任处。班主任与家长、分管领导联系,告知具体情况。如遇重大伤害或生命危急时则请班主任到现场解决,并直接通知校级领导。 

3、非上课时间:

现场目击者或第一个接到学生报告的教职员工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必须配合卫生室或班主任共同解决事故。班主任与家长、分管领导联系,告知具体情况。

4、需要送医院做进一步诊断与救治的情况:

1)白天:由班主任报告总务处派车,并安排老师负责送伤病学生去医院救治,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到医院。班主任当晚跟进关心治疗情况,最晚第二天及时与家长沟通解决相关事宜。总务处做好相关人员陪护登记工作。

2)事故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需要去医院救治,班主任或卫生老师有必要询问家长去往哪家医院救治为妥。

5、事后做好记录存档。

对重大或较重大的伤害事故,遵循“救治第一,事后分清责任”的处理原则,第一责任人在第一时间内(24小时内)进行现场还原调查,核实情况后,分别请当事人或周边见证者分别写下当时的真实情况,之后自己撰写事故或事件经过及将必要的旁证记录作为附件,交总务处和德育处存档。

6、班主任工作职责:

1)事件发生时,相关班主任应积极推进应急处理流程,协助伤病学生及时就医。同时及时告知家长和报告分管领导,紧急或特别重大的情况可直接向校级领导汇报,详细地介绍意外事故或学生疾病的全过程,做好家长的沟通安抚工作,和家长协商好医药费的事项。

2)事件发生后,班主任应负责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健康教育,在孩子恢复期间主动上门家访,做好关心慰问工作,并主动协同任课老师帮助学生进行补缺辅导。

7、接到重大伤害事故报告的分管或校级领导的职责:立即赶赴事发现场或组织指挥处理。

8、送院救治具体地点:

   学生意外伤害→中山医院或家长指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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