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根据青浦区教育局、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浦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绩效工资管理的指导意见》(青教【2017】52号)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绩效分配机制,发挥收入分配的导向、激励功能,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稳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重点向教育教学的工作实绩倾斜。
2.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规范本方案实施过程的相关程序,考核结果公开透明,与教职工收入分配直接挂钩。
3.坚持有效设置、平稳过渡的原则,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认真梳理、借鉴学校原有教职工奖惩条例和相关学校的分配机制或办法,健全并逐步完善绩效奖励分配与激励机制。
三、绩效奖励的分配
绩效奖励分为基础奖和实绩奖两部分。
(一)基础奖(按每人每月2500元发放,人均全年约30000元)
以本年度考核为依据,凡考核合格者享受全额绩效基础奖,凡考核基本合格者扣发基础奖的30%,凡考核不合格者扣发基础奖的70%。
(二)实绩奖
1.师德师风考核奖:按照《沈巷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每学期考核一次,凡考核结果合格者奖励200元。
2.安全责任奖:每学期考核一次,全体教师在学校的工作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考核结果为合格,奖励200元。
3.班主任工作考核奖:按照《沈巷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每月考核一次班主任工作,对考核结果另行奖励。
4.德育工作质量奖:
金额(元)
|
市级 |
区级 |
校级 |
||
优秀中队 |
500 |
300 |
200 |
||
优秀小队 |
300 |
200 |
100 |
||
优秀辅导员 |
1000 |
500 |
200 |
||
优秀队员(团员) |
300 |
200 |
100 |
5.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基础质量奖:以区或校期末抽查成绩为依据,每学期结算一次。如考试考查中出现缺考的,原则上必须补考,特殊情况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
(1)及格率奖:
及格率(N) |
100% |
95%≤N<100% |
90%≤N<95% |
85%≤N<90% |
奖金(元) |
1000 |
800 |
600 |
300 |
(2)优秀率奖:
优秀率(N) |
60%及以上 |
55%≤N<60% |
50%≤N<55% |
45%≤N<50% |
35%≤N<45% |
奖金(元) |
800 |
600 |
400 |
300 |
200 |
(3)进步奖:对教学成绩提高幅度明显的教师,每学期由教导处审核后提出申请,经校务委员会讨论后决定,奖励500—800元。
6.各学科条线质量奖:
(1)学业水平绿色指标测试:对参与测试年级的任课教师补贴200元,测试指标系数获得区级中等以上水平的班级,相关教师奖励500—800元。
(2)区质量调查:对参与调查的语数英教师当年补贴500元,调查结果获得区级中等水平以上成绩的班级,任课教师奖励500—800元。
(3)语文拼音验收、数学口算验收、英语口语验收、体育广播操验收等:根据验收等第和成绩等情况,任课教师奖励300—500元。
(4)专用教室区级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奖励相关管理员300—500元。
(5)教学(工作)常规质量奖:每学期组织两次教学(工作)常规检查,对常规检查良好的教师奖励200元/次,常规检查优秀的教师奖励300/次(优秀率30%左右)。其它岗位教职工,依据岗位职责,对工作规范、服务良好的奖励200元/次,优秀的奖励300元/次。
7.指导竞赛奖:
(1)指导学生(个人项目)辅导奖:
金额(元)
|
市级及以上 |
区级 |
片级 |
校级 |
||
一等奖 |
500 |
300 |
200 |
100 |
||
二等奖 |
300 |
200 |
100 |
60 |
||
三等奖 |
200 |
100 |
60 |
40 |
||
鼓励奖 |
100 |
50 |
30 |
20 |
(2)指导学生(团体项目)辅导奖:
金额(元)
|
市级以上 |
区级 |
片级 |
校级 |
||
一等奖 |
800-1000 |
400-500 |
300-400 |
200-300 |
||
二等奖 |
600-800 |
300-400 |
200-300 |
100-200 |
||
三等奖 |
400-600 |
200-300 |
100-200 |
50-100 |
||
鼓励奖 |
200-400 |
100-200 |
50-100 |
|
说明: = 1 \* GB3 ①以上竞赛指导奖励均以上级教育主管机构组织的竞赛为准,教师组织学生参加非教育主管机构组织的竞赛,须经学校同意,所获成绩的奖项按上述标准的1/5~3/5执行。
= 2 \* GB3 ②以上奖项均以获奖名称折算等第,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五、六名为三等奖,其余名次为鼓励奖。
= 3 \* GB3 ③个人或团体获“优胜奖”、“组织奖”、“参与奖”等奖项,按比赛具体设奖情况决定奖励等第。
= 4 \* GB3 ④校级各学科竞赛项目,每学期由学科分管领导提出竞赛申请,获准后原则上每学期各学科最多组织一次竞赛活动。
8.教师专业发展奖励:
(1)教育科研奖:
金额(元)
|
市级及以上 |
区级 |
片级 |
校级 |
||
课程开发 |
5000 |
3000 |
2000 |
1600 |
||
课题立项 |
3000 |
1000 |
600 |
500 |
||
论文发表 |
1000 |
500 |
300 |
200 |
||
经验交流 |
1000 |
500 |
300 |
200 |
说明:
①以上奖项均以上级教育主管机构及学校负责部门确认为准。
②若与他人合作项目应视具体情况(参与程度)确定奖励金额。
(2)教学、教科研评比奖(评比、公开、展示、教研、开放课等)
金额(元)
|
市级及以上 |
区级 |
片级 |
校级 |
||
一等奖 |
1000 |
800 |
400 |
300 |
||
二等奖 |
800 |
600 |
300 |
200 |
||
三等奖 |
600 |
400 |
200 |
100 |
||
鼓励奖 |
400 |
200 |
100 |
|
说明:
①公开课、展示课、教研课均以相应级别一等奖计算。
②家长开放课按校级二等奖计算;同伴开放课按校三等奖计算。
③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来校进行各类督导、评估、调研等活动中,接受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按校级二等奖计算。
④教职工参加各级教育主管机构组织的“技能比武、读书征文、论坛演讲”等比赛,获得成绩按上述奖项相应类别的50%奖励。
⑤学校各组室(教研组)被评为市、区、校级先进(文明)组室,奖励标准参照相应级别的二等奖执行。
⑥教职工按时参加学科组织的主题教研活动,并完成相应材料,奖励金额按照校级二等奖计算。
⑦教职工按时完成听课、网上教研等校本培训奖励金额按照校级二等奖计算。
⑧教职工开展兴趣小组活动及体锻活动,并完成相应活动记载,根据考核结果给予适当奖励。
9.特殊贡献奖:凡勇于分担学校困难或完成突击性工作,对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给予特殊奖励,人员和奖励金额由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10.其他补贴与奖励:
(1)工作量补充部分:
①教职工加班补贴:200元/天,以“调休单”为准。
②代课补贴:临时性代课:15元/节;阶段性代课根据课务类型和代课时限,在临时性代课补贴金额的基础上一次性补贴适当金额。
③任课补贴:任教一年级、五年级的语数英教师每月补贴40元。
④特殊教育工作补贴(语数英教师):每生每月补贴40元。
(2)教龄补贴(按月发放):教龄10年以下补贴200元/月;10-19年补贴250元/月;20-29年补贴300元/月;30-39年补贴350元/月;40年及以上补贴400元/月。
(3)教职工每学期认真做好学生的评价工作,完成“学生成长手册”的填写,并按照要求上交相关总结资料,奖励200-300元。
(4)全勤奖:教职工全学期全勤奖励300元。
(5)学校行政人员按计划正常开展各项工作,按全体教师奖励的平均值。若个人奖励超平均值则以个人实际获得的奖励来结算。
(6)学校认为应设置的其他奖励项目:由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说明:
1.本方案不含校级正职绩效成果奖励津贴的实施内容。
2.本方案中如有与上级政策、条例精神有冲突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3.本方案的解释权属学校校务委员会。
4.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5、本方案每学期结算一次。
青浦区沈巷小学
201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