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巷小学食堂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制度
发布日期:2022-11-22 20:54:12   发布人:沈巷小学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 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二、食堂员工必须先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 经卫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如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管理员报告,患者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

违反本制度与本条规定的一律重处。

2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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